2019年4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新建筑法對第八條內容進行了修改。那么,新建筑法具體內容變化有哪些呢?中博教育為大家做了對比。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從以上《建筑法》新舊法律內容對比可以看出,新版《建筑法》較舊版《建筑法》由八個條件減少為六個,其中,將舊版的(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修改為(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和(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已經刪除。新版《建筑法》更加精簡也更符合當下建筑行業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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